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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五年耕耘助推城市绿色发展

  5月29日,江苏省苏州市人民政府、苏州市城市管理局召开《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五周年专题新闻发布会,介绍垃圾分类成效、便民措施及工作举措、“两网融合”体系建设成果,助力城市绿色发展。

  2020年6月1日起,《条例》正式实施,为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支撑。五年来,苏州市全力构建党建引领、政府推动、部门联动、全面发动、全民互动的“一领四动”组织体系,打造全方位推动、全社会参与、全链条闭环、全要素监管的工作模式,高质量建成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的垃圾分类体系。

  分类形成新时尚 交出亮眼成绩单

  《条例》实施5年来,其他垃圾年均增长率由5.7%(2015~2019年)下降至0.5%(2020~2024年),2024年全市日均收运处置厨余垃圾4685.3吨,较《条例》实施前增长190.9%;有害垃圾1.7吨/天,增长96.3%;可回收物4552.2吨/天,增长403.9%。

  分类制度不断完善。各部门围绕“本部门、本行业、本领域”工作职责,不断完善规范化制度保障体系。各地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亲自部署推动、督查问效,形成完善的工作推进和资源要素保障机制。建立专项执法机制,强化普法执法效能,《条例》实施以来,累计教育劝阻约160万起,行政处罚约65万起。

  分类体系不断健全。全市建成“三定一督”居民小区5614个。建立完善“四不同”收运体系,配备四类专业车辆近1.1万辆。秉持“末端保前端”工作理念,按照“规划引领、适度超前”原则,全市建成每日2.3万吨的垃圾处置终端设施,有效满足各类处置需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超40%,资源化利用率超85%,做到分类处置、应处尽处。

  分类习惯逐步养成。整合社区、物业服务企业、居民等各方力量,形成“跑楼天团”“六点半‘垃’家常”“江惠芬”“蒲公英计划”等独具特色的垃圾分类宣教品牌。建成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基地180余处,其中2处入选“全国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基地”。从“一袋扔”到“随手分”,小区居民普遍主动参与垃圾分类,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全面推行垃圾分类。近六成的居民小区因地制宜采取设置“过时投放”点、延长投放时长、周末及节假日增开午间投放时段等一系列优化投放举措,满足居民多样化投放需求。

  分类成效不断显现。五年来,垃圾分类赋予城市新的变化,从“要我分”到“我要分”,分类成效逐步显现。一是消除垃圾围城困扰。全市厨余垃圾分出率稳定保持在25%以上,大幅减少进入焚烧终端的垃圾量,持续实现了原生生活垃圾“全量焚烧零填埋、垃圾处理不出市”。二是夯实生态文明基础。新增厨余垃圾处理能力2900吨/日、焚烧能力5500吨/日,新建中大型转运站10座、可回收物大型分拣中心69座,建成高质量收运体系,有效满足各类垃圾分类处置需求。三是提升社会文明程度。从之前的“一袋扔”到现在的“随手分”,垃圾分类观念日益深入人心,全市750余支垃圾分类志愿服务团队、4.5万名志愿者活跃在工作一线,市民垃圾分类习惯不断养成,基层社会治理能力有效提升。四是强化法治保障能力。围绕《条例》贯彻落实,各部门配套制定政策、标准、规范等文件60余部,不断完善规范化制度保障体系,垃圾分类工作提质增效。

  绣花功夫再深化 分类标杆再攀高

  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从“试点探索”到“强制执行”,后续将以“绣花”功夫持续巩固垃圾分类工作成效。

  凝聚协同共治合力。进一步健全垃圾分类部门协作联动机制,按照“本部门、本行业、本领域”职责,各行业主管部门协同做好垃圾分类监督管理工作,巩固齐抓共管的垃圾分类工作体系,常态化开展工作指导,打造一批农贸市场、商场超市、宾馆酒店等重点场所垃圾分类、源头减量典型案例。

  提升分类体系质效。围绕全流程体系,推进基础设施配置提档升级,进一步完善便民服务设施,优化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在投放环节,继续开展住宅小区、“三类场所”垃圾分类投放设施、标识标牌、宣传设施“微更新”工作,升级改造老旧清洁屋,提升分类设施管养水平。在收运环节,更新升级垃圾分类收运车辆,优化收运线路,加大收运监管力度,提升收运效率,杜绝混收混运。在处置环节,强化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行监管,确保全市生活垃圾“分得清、处得好”。

  提高精细治理水平。聚焦居民小区“前端分”这一薄弱环节,因地制宜优化源头投放精细化管理。进一步压实物业服务企业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职责,推动居民小区垃圾分类提质增效。持续加强居民小区源头投放管理,强化督导员作用发挥,合理调整清洁屋开放时间,普遍推行周末、节假日午间开放模式,完善源头投放便民措施,破解“过时投放”难题,提升市民源头分类投放便利性、积极性。

  加大宣传引导力度。组织开展入户宣传、桶边督导、成效展示等各类主题活动。持续开展垃圾分类“七进”宣传活动,针对“新入学、新入职、新入户”三新人员开展靶向宣传。广泛动员并调动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市场主体等社会力量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积极开展志愿服务、公益活动和监督评价。拓展市民监督反馈渠道,充分利用居民小区“苏e分”二维码、苏周到“随手拍拍”、聘请社会监督员等,共推绿色低碳新风尚。

  促进普法执法效能。以“综合执法+普法宣传”为载体,推动执法普法同心发力、法治善治同频共振,用心用情推动《条例》贯彻落实工作走深走实。对混收混运、未分类投放、未履行分类投放管理责任、随意倾倒生活垃圾等违法行为严厉查处,强化“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加强典型案例定期收集发布,通过以案释法、以案示警,强化执法威慑力,推动分类制度落地见效。

  高 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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