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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轨道交通工程管理 提升事故防范水平

  ——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相关负责人解读《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基坑、隧道施工坍塌防范导则》

 

  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了《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基坑、隧道施工坍塌防范导则》(以下简称《导则》)。在《导则》发布之际,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相关负责人对《导则》内容进行了解读。

  出台背景

  近年来,我国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保持较快发展态势。截至2021年9月,全国共有41个城市在建轨道交通工程项目,在建里程4700多公里。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周边环境和地质条件复杂多变,工法工艺难度大,施工过程风险高。一些城市尤其是新开工城市,建设管理经验不足,风险防控意识不强、手段欠缺,导致基坑、隧道施工过程中发生坍塌事故。这不仅破坏工程自身结构,还波及周边道路、管线和环境,造成严重的生命财产损失和不良社会影响,亟待加强基坑、隧道施工坍塌防范工作。

  出台意义

  为落实《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要求,规范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基坑、隧道坍塌防范工作,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坍塌防范专题研究。剖析近年来坍塌典型事故案例,指导部分城市开展全过程坍塌防范试点,研究提出坍塌防范对策措施,制定《导则》。推广应用《导则》将督促主管部门和参建各方强化坍塌防范意识,落实坍塌防范责任,细化全过程防范措施,提升应急处置能力,有效遏制事故发生,保障施工过程安全、顺畅、平稳。

  主要措施

  《导则》将基坑、隧道施工坍塌防范贯穿于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全过程及各参建单位。《导则》分为总则与术语、基本规定、管理行为、基坑工程施工坍塌防范、矿山法隧道施工坍塌防范、盾构法隧道施工坍塌防范、应急响应,共7章内容。

  一是构建基坑、隧道防范坍塌体系。构建建设单位牵头,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监测、检测等参建单位共同参与、各负其责的基坑、隧道防坍塌管理体系。督促各方严格执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落实关键节点施工前安全条件核查等相关制度。积极应对暴雨汛情严峻形势,及时补充完善基坑、隧道施工防范暴雨措施。

  二是规范参建各方管理行为。质量安全监管部门应加强对基坑、隧道施工的监督管理,督促参建各方建立健全防坍塌工作机制。建设单位落实质量安全首要责任,加强对参建各方履约管理。勘察设计单位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设计,开展风险辨识、分析、跟踪和服务。施工单位负责施工阶段坍塌风险管理,排查治理坍塌隐患。突出坍塌隐患排查监理。咨询、监测、检测单位加强风险管理和现场巡查。

  三是细化基坑、隧道坍塌防范措施。根据工程周边环境、地质水文条件及地下管线情况,开展风险辨识、分析,编制风险清单并制定相应措施,及时排查治理坍塌安全隐患。细化基坑工程、矿山法隧道、盾构法隧道在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各项坍塌防范措施。

  四是加强突发事件应急响应。要求各单位根据险情类型、部位、级别、影响范围等情况,定期进行基坑、隧道防坍塌事故应急培训、应急演练,在事故发生后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确保施工安全,避免事态扩大,避免次生灾害和衍生灾害发生。

  认真推进《导则》落实

  各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管部门,建设、施工等参建各方要深刻认识《导则》的出台对于进一步提升轨道交通工程建设坍塌事故防范水平具有重要的意义,结合实际,推进《导则》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一是加强督促指导。指导工程建设相关各方根据工程周边环境、地质水文条件、施工工法等特点,采取相应的基坑、隧道坍塌防范措施,并加强责任落实管理。

  二是加强宣传培训。开展多种形式宣传教育,将基坑、隧道施工坍塌防范纳入培训内容,增强基坑、隧道施工坍塌防范风险控制意识,提高风险管控能力。

  支 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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