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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乡县北港左堤除险加固工程施工资格预审及施工监理招标公告(2)


5. 资格预审(或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施工标投标人必须是已在江西省水利厅通过从业单位信息备案审核,且已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含单位公章和法人亲笔签名)的单位。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施工招标的投标者,请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网址http://ggzy.jiangxi.gov.cn)下载资格预审文件,(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请先使用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资料费,不清楚或有疑问需咨询的,请致电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8503300),资格预审文件售价400元/标,交易系统使用费300元/标,售后不退。
5.2 监理标招标文件将在江西方正工程监理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网发布,请各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及时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与投标。招标文件资料费需从申请人基本帐户汇入,在 2014  年 2 月18 日 16  时前汇入指定账户:江西方正工程监理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账 号:106 639 000 000 010 602 开户行:洪都农村商业银行滨江支行(汇出时请注明“东乡县北港左堤除险加固工程施工监理标”字样),并在开标会现场提供银行单据原件以备核查,未提供原件或未在规定截止时间到帐的其投标文件在开标现场招标人按为无效标处理。
5.3 投标保证金按招标文件要求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接收账户(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在开标现场按无效标处理。
6. 资格预审(或招标文件)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施工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 1  月 22  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江西南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施工标资格预审合格单位经网上公示后,施工及监理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 2  月 19  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江西南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 有关说明
7.1 本次施工招标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及拟投入项目负责人(项目建造师)在资格预审申请截止时间前出席会议现场并签到,且需出示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否则该申请人不能通过资格预审。
7.2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及廉政建设的若干意见》(赣水建管字[2012]341号)的规定,本次施工招标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及拟投入项目负责人(项目建造师)在开标时未到达开标地点签到或未出具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原件的,其投标文件在开标现场按无效标处理。
7.3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及廉政建设的若干意见》(赣水建管字[2012]341号)关于外省施工企业二级注册建造师不得在我省执业规定,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外省施工企业二级建造师参与。根据省水利厅关于修订《江西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评标办法(试行)》的通知规定,本次施工招标在投标评标阶段企业在赣信用等级得分将按照企业受处罚情况赋分。
7.4 施工标拟投入人员说明:各投标单位在资格预审截止时间至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建造师)须为江西省水利厅网站公布的《江西省在赣水利工程企业人员信息统计表》中人员,且不能为在建项目建造师,一经发现,其重复投标项目均无效,视为施工企业主动放弃本项目投标/中标资格。
7.5 投标人拟投入建造师如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并在开标现场提供原件以备核查,否则视为主动放弃中标资格。
7.6 中标侯选人公示后,合同签订前,第一中标侯选人建造师不得参与下一个项目投标,一经发现,取消本项目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确定中标人之前,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的建造师参与下一个项目投标,视为施工企业主动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
7.7 根据《关于在水利工程招投标活动中实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制度的通知》(赣检发预字[2013]3号)关于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作为水利工程项目招投标的必经程序的规定,本次招标要求各投标人在本公告发布后自行到单位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申请对本单位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将查询结果在开标现场同投标文件一并递交。
7.8 如有本次施工资格预审文件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请各申请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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