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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容环境与公共秩序集中整治行动全面展开

    为加快省级文明城市标兵创建进程,深化“迎全运、爱家乡、建辽宁”活动,推进市容市貌综合整治常态化,着力营造文明、整洁、优美、有序、安全的城市环境。朝阳市政府决定从4月10日起开展以“提升文明素质、建立长效机制”为核心的市容环境与公共秩序集中整治行动。
 
    据市容办负责人介绍,此次行动以市容环境与公共秩序整治为重点,着力解决影响市容环境和公共秩序的突出问题。通过集中整治市容市貌,彻底清理越冬垃圾,特别是城乡结合部、背街小巷、住宅小区、城市道路两侧等积存垃圾。大力整治私搭乱建,建筑渣土乱排乱倒,超载超限、未覆盖、遗洒运输车辆等,特别是环城公路沿线区域。彻底清理路树悬挂的白色污染和绿地、绿篱内的污染物。治理大凌河、什家河城区段各种垃圾及污染物和非法采沙行为。治理铁路沿线两侧环境卫生及悬挂的污染物。加强街路、广场、游园、机关企事业单位、居民住宅小区环境的绿化、美化和净化建设。
 
    全力加快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要完成改造扩建道路配套绿化、路灯设置。恢复去年秋冬以来各类管网、线路建设破挖开槽的黑色路面、人行步道绿地原面貌。完成黑色路面和人行步道方砖破损修补。检修维护市政、排水、交通、环卫等公共服务设施。维修、补充、更换缺损的城市地名和道路标志、标牌。开展“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营造创建文明城市和综合整治良好氛围。
 
    在活动中规范经营秩序,整治马路市场、占道经营、店外加工、流动商贩、户外烧烤、室外洗车等欺街占道行为。整治沿街商场、店铺外放高音喇叭噪声扰民现象。整治不规范广告牌匾。整治沿街摆摊算卦和乞讨行为。整治机动车和行人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特别是机动车随意变更车道、不悬挂号牌及行人闯红灯、乱穿马路、跨越栅栏等不文明行为。整治出租车和公交车车容车貌、抢行、不守时,以及车站广场拉客抢客等不文明现象。整治城区主要街路、广场、人行步道等区域车辆乱停乱放现象。开展志愿者文明劝导服务活动。规范公共场所道德行为,对公共场所乱扔杂物、随地吐痰、损坏花草树木等行为加强教育引导和新闻媒体曝光力度,提升城市文明正能量。
 
    为加强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市政府成立市容环境与公共秩序集中整治行动领导小组,代市长于言良担任组长,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市容环境与公共秩序集中整治工作的整体部署、组织发动、协调督办;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整治工作的综合协调和日常工作,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办公室设在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主任由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王树喜担任。
 
    从4月10日—4月20日开展动员部署阶段,各县(市)区、各部门、单位要建立健全组织机构,结合各自工作任务,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及时召开动员大会,统一思想认识,进行动员部署。4月21日—5月31日是整治实施阶段。各级、各部门按照治理任务和分工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整治行动,解决市容环境与公共秩序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确保取得实效。6月1日—6月30日进行巩固提高阶段。对照整治标准开展自查,对发现的问题及容易出现反复、反弹的问题,认真总结经验,制定有针对性的措施,巩固工作成果,建立和完善长效管理机制,促使城市管理工作纳入经常化、法制化、规范化轨道。第四阶段是检查验收阶段,市容环境与公共秩序集中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对全市集中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并通报检查验收结果。
 
    市容环境与公共秩序集中整治行动领导小组要求各县市区、各部门(单位)领导要深入实际,掌握整治行动开展情况,推动工作顺利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组织协调工作,通过定期检查、随机抽查、组织验收和下发情况通报等形式,对整治行动进行跟踪督办。

 
责任编辑:安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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