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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通连淮宿试点城乡大病保险 整体报销85%

    昨日,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公布了江苏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试点方案。记者了解到,今年在苏州、南通、连云港、淮安、宿迁5市开展市级统筹下的大病保险试点,其他省辖市至少1个县(市、区)开展试点,明年在全省初步建立市级统筹的大病保险制度。“大病保险”惠及哪些人员?参加“大病保险”要不要居民掏腰包?大病患者报销比例能提高到什么水平?江苏的大病保险可以保哪些病……对于参保人员普遍关心的问题,记者采访了省人社厅有关负责人。
 

    大病保障惠及哪些人员?
 

    有条件地区,职工和城乡居民同享保障待遇

    根据国家规定,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保障对象,是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的参保(合)人员,包括城镇无工作的老年居民、大中小学生、幼儿,以及农村居民等。城镇职工医保并不在范围之内。

 

    记者注意到,根据江苏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试点方案,大病保险的保障对象主要是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同时也增加了一条,即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建立覆盖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的统一的大病保险制度。“让职工和城乡居民享受同样保障待遇,这符合城乡社保制度一体化的发展趋势。”省人社厅有关负责人表示。
 

    参加大病保险要不要自掏腰包?
 

    从医保基金划拨,每人每年不低于15元
 

    根据国家规定,“大病保险”筹资标准,要根据各地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医保筹资能力、患大病发生高额医疗费的情况、基本医保补偿水平,以及大病保险保障水平等因素,精细测算确定,有可能是每人每年20元,也有可能是每人每年10元,比如太仓“大病保险”就是按每人每年20元筹集的。
 

    那么,参加大病保险的这部分钱要不要居民自掏腰包呢?江苏标准是多少?试点方案明确了江苏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按每人每年不低于15元的标准筹集资金,而且这个钱不用个人额外缴纳,主要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划拨。记者了解到,江苏的居民医保基金、新农合基金总量并不宽裕,结余并不多,有的地方没结余。对此,方案也解答了资金来源的问题,即“基金有结余的地区,应首先利用结余基金;结余不足或没有结余的地区,可以通过提高居民医保、新农合的筹资水平来统筹解决。”这也就意味着,江苏大病保险所需资金不会让城乡居民再额外掏钱的。
 

    大病保险报销比例能达到多少?
 

    报销比例不低于50%,特困群体有望达90%
 

    “大病保险具体报销多少,跟统筹层次和范围有关,统筹层次越高,报销比例会越高,我们要求大病保险实际支付比例须高于50%,但具体支付比例由各地来确定。”该负责人表示,各地可以上一年度当地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左右设置大病保险支付起付标准,起付标准以上,按医疗费用高低分段确定支付比例,原则上医疗费用越高支付比例越高,不设最高支付限额。
 

    目前,江苏居民医保、新农合对符合规定的医疗费,报销比例平均达70%左右。基金报销剩余的符合政策规定的医疗费,再由“大病保险”至少报销50%。两者综合起来,对具体的大病患者来说,个人符合规定的医疗费,报销比例至少提高15个百分点,整体将达到85%左右。“我们还把大病救助和大病保险结合起来,特困人群有望能达到90%。”
 

    大病保险可以保哪些病?
 

    包括20种大病,各地可自行增加病种
 

    哪些病种算是大病保险保障的病呢?不少参保人员有这样的疑问。昨日,省人社厅有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实施大病保险政策主要是通过多种渠道多种手段来减轻患者的经济负担,不会简单地按照病种区分大病,“首先确定的是20个大病种要全部纳入进来,除此之外,参保人员患了其他大病,但医疗费用负担严重的,也在大病保障的范围之内。”该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的试点方案是一个原则性的指导意见,试点的5个城市和县(市、区)要根据自己的情况制定详细的方案。“至于哪些病种纳入大病保险,各个试点城市可能还不一样,今年下半年要出台详细的方案。”
 

    记者了解到,2010年,江苏在全国率先将儿童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纳入农村大病保障范围。2011年,又将终末期肾病、妇女乳腺癌、宫颈癌、耐多药肺结核、重性精神病、艾滋病机会性感染等6种疾病新增入该范围。2012年底,新增肺癌等12个病种。 也就是说,纳入农村大病保障的20种疾病都在江苏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保障范围。
 

    此外,今年江苏将提高重特大疾病保障水平,把一些治疗重特大疾病的靶向药等纳入到医保基金支付范围,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基金支付比例分别不低于医保结算价的75%和70%,减轻参保人员医疗费用负担。

 

(责任编辑:安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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