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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农村雨洪利用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3-12-09
项目单位:房山区水务工程建设项目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五岳山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由北京市房山区水务局拟建的2013年农村雨洪利用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已由北京市房山区新农村建设办公室批准建设,批复文号为房新村办发[2013]41号。
 北京市房山区水务局(以下简称“建设单位”)授权委托房山区水务工程建设项目办公室为本工程的招标人,办理2013年农村雨洪利用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招标工作。
 北京五岳山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房山区水务工程建设项目办公室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诚邀愿意承担该工程施工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投标。
1、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2013年农村雨洪利用工程              
 1.2招标项目名称:2013年农村雨洪利用工程(施工)  
 1.3建设单位: 北京市房山区水务局                       
 1.4招 标 人:房山区水务工程建设项目办公室              
 1.5招标内容:本工程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包括的全部施工内容。(详见本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及工程图纸)
 1.6工程概况:本工程包括11处坑塘整治。其涉及琉璃河镇、阎村镇、石楼镇、窦店镇、良乡镇、韩村河镇、青龙湖镇共7个乡镇。(具体详见施工图纸)。
 1.7工程实施地点:房山区。
 1.8资金来源: 政府投资
2、潜在投标人资格要求
 2.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
 2.2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
 2.3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4拟委派于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含二级)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B级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且现无在施工程;
 2.5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
 2.6企业信誉和财务状况良好,有足够的资金能力来承担本项目的实施;
 2.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8经营状态: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的状态;
 2.9具有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10在北京水利建筑市场无不良行为记录。
3、投标报名和购买文件
 3.1投标报名时间:北京时间2013年12月09日~2013年12月13日每日上午09:00~11:00、下午14:00~16:00报名(六、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2报名资料:潜在投标人报名时应携带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外地进京建筑业企业还应携带《北京市建筑业企业档案管理手册》、组织机构代码证、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其B级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关于第2.8条经营状态的声明(需将本工程2.8条全部内容打印在A4纸上,且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和盖章)、税务登记证(国税和地税)等资料的彩色扫描件三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除提供上述资料外,潜在投标人还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三份、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核验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三份加盖单位公章。
 注:提供的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其B级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除加盖单位公章外均需加盖建造师执业印章,且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报名的单位为同一个单位。
    3.3报名地点: 北京市房山区良乡政通路8号4层407室
4、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招标人根据报名情况拟定审查方式,报名合格的单位七家(不含七家)以上采用资格预审方式,少于七家(含七家)多于三家则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在出售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时,只对潜在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
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不提倡国外及港、澳、台的单位参与投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北京市招投标信息平台 (http://www.bjztb.gov.cn/)上发布,未经招标人授权的任何转载,招标人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房山区水务工程建设项目办公室  
 邮政编码:  102488 
 招标代理人:北京五岳山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房山区良乡政通路8号    
 邮政编码:102488
 联 系 人: 何术朋、 任丽娜
 联系电话/传真:010—89368847
 声明:本次招标公告在北京市招投标信息平台 (http://www.bjztb.gov.cn/)上发布,未经招标人授权的任何转载,招标人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批复文号 房新村办发[2013]4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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