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沅江市2013年度石矶河治理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沅江市2013年度石矶河治理工程已由湖南省水利厅以湘水计[2013] 230 号和[2013] 231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和地方配套资金,招标人为沅江市中小河流治理项目管理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中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图设计及工程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次治理河段长8.85km,其中白泥段5.35km,青年段3.5km。
    2.2 建设地点:沅江市。
    2.3 专业类别:中小河流治理工程。
    2.4 建设规模:自嵌式挡墙护岸2.935Km,生态坡式护岸11.794Km;涵闸改造6处。工程概算总投资约2300万元,工程具体建设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
    2.5 计划工期:240日历天。
    2.6承包方式:设计施工总承包。
    2.7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共1个标段,具体工作内容:施工图设计(含施工阶段地质补勘、工程测量)、施工阶段技术服务配合工作及所有主体及临时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的全过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持有效的营业执照和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以证书原件为依据);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设计资质必须是水利行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设计资质或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设计资质;施工资质必须是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均以企业资质证书原件为依据);
    3.3 投标人必须是《湖南省2013年度政府投资水利工程施工预选承包商名录》和《湖南省2013年度政府投资水利工程勘察设计预选承包商名录》(湘水建管[2013]6号文)的企业;并在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了信用档案的企业。
    3.4拟任项目经理(设计施工总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建筑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或水利水电工程管理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以证书原件为依据);
    3.5拟任施工负责人应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省外企业应满足湘水办[2012]29号文第四条规定)和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准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同一施工负责人不能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负责人,湖南省外企业须提供企业所在地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在本公告发布后出具的拟任施工负责人无在建项目的证明原件(均以证书原件为依据);
    3.6 拟任设计负责人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建筑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以证书原件为依据);
    3.7 投标人拟配备工程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必须是投标人正式员工(以经劳动部门备案的劳动合同和近六个月的社保为依据,提供社保查询网址和密码),施工负责人、安全员的注册证书或岗位证书的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的单位一致;
    3.8 企业作为承包人(独立法人资格或联合体),近五年内(自2008年12月1日起,以完工为准)成功完成过2个及以上规模相似、同类别的工程业绩(具体技术条件等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施工业绩必须提供经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完工或竣工验收证书);
    3.9投标人、业绩和主要工程技术人员信息以湖南省水利厅《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查询结果为准;
    3.10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由不超过2个独立法人组成,且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2012年版)的规定:①联合体协议书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②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联合体协议书格式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2012年版)中有关格式;④本项目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企业。
    3.1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拟任项目经理)于2013年11月27日至2013年12月1日(双休日、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8: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如为联合体的由牵头单位持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联合体投标协议及本人身份证等)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在沅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20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评标办法
    采用综合评估法。
7、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和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应自行对招标工程现场进行踏勘。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益阳水务网、沅江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沅江市中小河流治理项目管理办公室
    地址:沅江市桔城路160号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13907373127
    招标代理:湖南中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200号新世纪花苑华侨国际1010房
    邮政编码:410015
    联系人:谭女士
    电  话:0731-85117733
    传  真:0731-85126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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