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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安大桥建设项目施工招标


招标工程项目编号:  ( 三都   )建登字[2013]   70    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普安大桥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 三都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三发改投【2013】31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三都水族自治县普安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融资建设)(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三都水族自治县普安镇;建设规模:桥总长58米,单体跨度16米;工期:365日历天;计划投资:约270万元。(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合同估算价、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如果有)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桥梁(桥涵)工程专业总承包贰级或贰级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或叁级以上资质。近三年企业类似业绩 1  个,近三年项目经理类似业绩  1  个,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公路工程   (专业)  贰  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或在建建设项目的主体结构已经完工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可就本项目和上述第2条规定标段中的    个(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  11月 19  日至2013年 11 月 25 日(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    时至11:30   时,下午14:30   时至16:00   时,在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都匀市民族路人民广场州博物馆一、二楼) 电话:0854-8222509 联系人:林达、伍晓林(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名称及地址)持委托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的身份证件和投标企业IC卡(或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正本原件或副本原件)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    年   月    日至 2013  年   月   日(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时至    时,下午    时至    时,在   (详细地址)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
    5.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元。招标人在收到授权书、报名手续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日内寄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3  年    月    日   时    分,地点为 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都匀市民族路人民广场州博物馆一、二楼)  (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名称及地址)。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及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贵州省招标投标网或贵州商报)上同时发布。
8. 其他 (注:可填写内容
    1、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报名时同时提交上述资料的二份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法人印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2、所有投标活动必须由本公司授权委托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参与。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三都水族自治县普安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贵阳振兴建筑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

 

地址: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韦镇长

联系人:

喻露茜

电话:

13312369618

电话:

13308549859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2013年 11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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